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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所需时长:
自申请之日起4-6个月;
产品有效期:
续展期:商标证书期满前12个月内;
宽展期:商标证书期满后6个月内;
服务流程:
所需材料
1、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
2、商标续展申请书
3、商标代理委托书
4、续展商标申请号